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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!SO3、雾滴、氨被纳入杭州“锅炉大气标准”,涉及燃煤、燃气、生物质等锅炉

2018-03-05 北极星环保网

北极星环保网获悉,杭州市近日发布了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。《意见稿》对新建及现有各类锅炉的颗粒物、SO2、SO3、氮氧化物、氨、雾滴等提出了具体排放浓度限值。

新建锅炉自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、现有锅炉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:

  • 燃煤热电锅炉及65吨以上燃煤锅炉执行颗粒物5mg/m3、二氧化硫35mg/m3、三氧化硫5mg/m3、氮氧化物50mg/m3、氨2.5mg/m3;

  • 其他燃煤锅炉执行颗粒物20mg/m3、二氧化硫50mg/m3、三氧化硫5mg/m3、氮氧化物150mg/m3、氨8mg/m3;

  • 生物质锅炉执行颗粒物10mg/m3、二氧化硫20mg/m3、三氧化硫5mg/m3、氮氧化物50mg/m3、氨8mg/m3;

  • 掺烧垃圾、污泥锅炉执行颗粒物5mg/m3、二氧化硫35mg/m3、三氧化硫5mg/m3、氮氧化物50mg/m3、氨2.5mg/m3;

  • 各类锅炉雾滴限值为≤50mg/m3;


具体见表1:


 现有锅炉自标准实施之日至2022年7月1日执行:

  • 燃煤热电锅炉执行颗粒物10mg/m3、二氧化硫35mg/m3、三氧化硫10mg/m3、氮氧化物50mg/m3、氨2.5mg/m3;

  • 其他燃煤锅炉执行颗粒物20mg/m3、二氧化硫50mg/m3、三氧化硫10mg/m3、氮氧化物150mg/m3、氨8mg/m3;

  • 生物质锅炉执行颗粒物20mg/m3、二氧化硫50mg/m3、三氧化硫10mg/m3、氮氧化物150mg/m3、氨8mg/m3;

  • 掺烧垃圾、污泥锅炉执行颗粒物20mg/m3、二氧化硫80mg/m3、三氧化硫10mg/m3、氮氧化物150mg/m3、氨2.5mg/m3;

  • 各类锅炉雾滴限值为≤75mg/m3;


具体见表2 :



附:标准全文



来源:北极星环保网整理发布,获取更多环保行业资讯,请点击页面下方“阅读原文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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